首诊负责制
一、急、危、重患者的处理
(一) 凡急、危、重患者来我院就诊,接诊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或抢救。自己不能胜任抢救或处理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会诊并处理。如需住院时由首诊医师组织收入病房,交给住院部接诊医师。
(二)对不属于本专业诊治范围的急、危、重患者要在问诊、查体、相关检查或相关处理后在病历本上做好记录,并注明"请××科诊治"字样,首诊医师亲自送往相关科室,或邀请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前来会诊,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落实接诊后首诊诊治过程方可结束。急诊会诊的有关规定见《会诊制度细则》。
(三)属于两个科室以上多种疾病的急、危、重患者,首诊科室医师应进行认真负责的诊治,并根据病情需要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视患者病情判断患者归属。凡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不得片面强调诊疗范围而拒诊,或因有他科疾病而推诿,病房不得借故拒收。
二、慢诊患者的处理
(一)慢诊患者来我院就诊时,接诊医师应根据此次就诊的主要病情来进行诊治。不能明确的诊断及治疗应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
(二)慢诊患者来我院就诊时,接诊医师如根据此次就诊的病情判定患者挂号科室不正确时,并且患者一般状态好,可指导患者自行前往相关科室就诊。
(三)慢诊患者经问诊、查体及辅助检查结果认为不属本科疾病时,如患者一般状态好,可指导患者自行前往相关科室会诊,如患者一般状况欠佳,接诊医师负责组织送往相关科室并落实接诊。
三、边缘科室性疾病的处理
无论急、危、重患者,还是慢性病患者,如经相关科室会诊,对患者诊治不清或难以判断,导致收住院有问题时,首诊医师不能推诿患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出面解决,或由门诊部决定归属。
四、住院患者需转科治疗的处理
住院患者需转科治疗的,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接诊医师交待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