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热线:0431-81879801、81879802、81879803
  • 公众版
  • 员工/学生版
  • EN
#
  • 首页
    • 公众版
    • 员工/学生版
  • 转化医学院
    • 概况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科研团队
    • 师资团队
    • 科研进展
    • 培训讲座
    • 学术报告
    • 人才招聘
    • 科研支撑
  • 培训管理
    • 住院医师培训
    • 管理培训/员工素质培训
    • 继续医学教育
  • 图书档案
    • 新闻动态
    • 科室简介
    • 读者服务
    • 医图工委
    • 档案管理
    • 科室管理
    • 常用数字资源
    • 图书管理
    • 人员简介
    • 规章制度
  • GCP中心
    • GCP办公室下载专区
    • 伦理委员会下载专区
    • 通知公告
    • 法律法规及指导原则
  • 技术转移中心
    • 工作动态
    • 通知消息
    • 成果展示
    • 业务职能
    • 器械设备
    • 药物试剂
    • 医用软件
    • 知识产权汇编
    • 政策法规
    • 资料下载
  • 科研部
    • 科研概况
    • 重要通知
    • 科研管理
    • 教研人员
    • 学科建设
    • 科研动态
    • 科研成果展示
  • 教学部
    • 最新消息
    • 教学部介绍
    • 人员介绍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住培教育
    • 技能中心
    • 留学生教育
    • 博士后管理
  • 研究生教育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科研部 > 科研动态

关于开展2016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1-07-05 点击数: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院内各科室:

       2016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开始,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奖字[2012]1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奖项设置

       (一)吉林省自然科学奖

        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发现的科技成果。

       (二)吉林省技术发明奖

        受理近年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研制过程中,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

       (三)吉林省科技进步奖

        受理近年来创新性强、产业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四)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受理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推荐要求

       (一)限额推荐

        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原则上应按限额进行推荐,吉林大学有60项推荐指标,医学部会对所有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是否限项尚未确定)。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已获得2015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各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申报的项目数不能超过依托高校给定限额的20%。

       (二)推荐条件

          1、自然科学奖: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在理论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所提供的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一年以上(即2015年1月1日以前公开发表)的项目。

          2、技术发明奖:重点推荐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成果转化应用一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3、科技进步奖:重点推荐技术创新点突出,成果应用一年以上,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项目。

          4、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重点推荐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5、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吉林省科学技术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得推荐参加吉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三、申报步骤

         2016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根据申报的奖种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申报书初稿(不用提供申报书的附件部分)同时发至邮箱kjklixingmeng@sina.com及科技处邮箱kjccgb@jlu.edu.cn,电子版名称格式为:申报人申报奖种类+单位+姓名,初审后会将推荐号和校验码以邮件形式回复,初审后申报人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或http://222.168.67.93/cms/,下载并安装“吉林省科技奖励公共服务平台客户端”,用推荐号和校验码从“申报平台”窗口登录,按《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电子版推荐书。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材料和书面推荐材料两部分。

          1、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推荐书填写好后,应按省科技奖励申报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电子版附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生成JPG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

          2、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和纸质附件。书面推荐书需利用申报系统中文件转化功能,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推荐书生成PDF文件,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并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一式六份,含一份原始件)。书面推荐材料不需另加封面,原始件需用铅笔在右下角标注“原始件”并逐页标明页码。

         3、推荐材料审查。各单位对书面推荐材料按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主管领导在《科学技术奖申报审批表》(附件5)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书面推荐材料送到学校科技处。

         四、其他事项

         1、请于2016年1月1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以网络上传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并于当日16: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教部(1号楼1楼)。包括:

          (1)完整版推荐书,含申请表及附件,一式六份,含一份原始件;

          (2)申报审批表,一份;

          (3)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院内联系人指定邮箱

         2、已获奖项目中的专利、论文等材料不得再次使用,一旦发现按重复报奖处理取消申报资格。

         3、推荐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奖励办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再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受理项目及专业组分配情况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

         4、推荐工作结束后,奖励办不再受理申报者提出的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否则,按撤项处理。

         5、医学部只接受以单位形式进行申报,请各申报人按时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科教部


相关稿件

  • 关于开展2016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 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情感和记忆的神经环路基础”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告
  • 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微进化过程中的多基因作用机制”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告
  • 吉大一院科教部成功举办“写作和发表SCI论文的基础知识和高级技能”讲座
上一篇: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情感和记忆的神经环路基础
下一篇:暂无
返回列表
加入收藏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

备案号:吉ICP备11003057号

联系我们

  • 发热咨询:0431-81879901-10

  • 总机:0431-88782222

  • 门诊:0431-81879801、81879802、81879803

  • 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友情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李嘉诚基金会
  • 自媒体

    欢迎大家通过我们的社交账号,自媒体账号了解我们更多的服务。

    • 智慧医院

    • 预约挂号

    Copyright © 2012-2021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