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有关要求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流程如下:
1.会前准备:召开支委会会议,确定大会的议题和方案;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准备会议材料;通知全体党员开会。
2.会议召开:支部组织委员统计到会人数,并向会议主持人报告;会议由支部书记(或支部书记临时指定会议主持人)主持并提出议题;全体党员展开讨论,阐述个人意见;进行会议表决并形成决议。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时,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视为通过;组织党支部换届选举时,须有4/5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选举有效。
3.会后工作:整理会议相关记录;对需报上一级党组织的,应及时上报;形成决议文字材料,并做好相应的党务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基层单位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一般程序如下:
1.会前准备:书记确定会议议题;通知委员时间、地点和议题,委员做好相关准备。
2.会议召开:书记主持会议并提出议题;委员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表决(到会人数超过支委半数方能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定)。
3.会后工作:整理会议相关记录;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汇报;委员分工落实好支委会决定,党支部书记督促委员落实会议决定情况。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
党小组会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党小组会的具体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发展新党员、评选优秀党员。
党小组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党小组长事先与党支部沟通确定议题;通知本小组党员时间、地点、议题。
2.会议召开:党小组长主持会议;组织学习或讨论,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或作主题发言;需要作出决定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党小组长做归纳、总结。
3.会后工作: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向党支部汇报会议情况;做好会议决定的落实督促。
四、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课的内容一般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知识、国际国内形势等。
五、主题党日
主题党日是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有效形式,是党支部开展工作、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制度保证。坚持和完善主题党日制度,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便于党员参加的原则,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在主题党日当天,主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自2017年5月31日起,我院将每个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下午定为党员活动日,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本支部所属党员进行组织活动安排。
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时,突出党性,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方式多样性相统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主题党日开展后,应当认真梳理总结,并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支部主题党日的经常性指导督促,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效果。
六、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主要是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开好组织生活会,能有效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增强党的组织活力。
1.组织生活会的适用对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3.组织生活会主题的确定
组织生活会一般有年度组织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度组织生活会由上级党组织当年统一确定主题,学校党委一般在每年1、2月份部署党支部召开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同时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年度组织生活会主要聚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等。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主要围绕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学习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召开。
4.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5.组织生活会的程序步骤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深入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下一年度组织生活会内容,需逐一说明整改落实情况;党组织书记负责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和经常性手段,有助于加强党员党性锻烁,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1.民主评议党员的总体要求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2.民主评议党员的频次和方式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含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党委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3.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步骤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4.民主评议党员的等次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党员进行评定。
5.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的运用
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八、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是指党员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有利于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增进团结、推动工作。
1.谈心谈话的总体要求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2.谈心谈话的频次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3.谈心谈话应注意的问题
谈心谈话应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做到四个“防止”。坦诚相见,防止空泛无义;交流思想,防止以交流工作代替;交换意见,防止单方面灌输;帮助提高,防止姑息迁就。
九、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请示,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就重大事项请求请示或者批准;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党员应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代表党组织发表主张或者作出决定;按照规定需要请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动;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其他应当向党组织请示的事项。
党员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贯彻执行党组织决议以及完成党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情况;流动外出情况;其他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