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卫生厅、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吉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评范围
全院医生、护士(包括聘任制医生、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窗口人员。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 基础分为80分,满分100分,并设立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加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超过100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扣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低于0分,低于0分的以0分计算。
(一)医德考评基本要求(基础分8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1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5分);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5分)。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3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4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3分);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4分);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3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3分);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分);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3分);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疗文件及有关资料(3分);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3分)。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5分);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4分);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6分)。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对口支援等医疗活动(5分);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5分)。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分);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5分)。
(二) 医德考评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
2、积极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对口支援及其他各种卫生公益服务工作。
3、收到患者及家属表扬信、锦旗等。
4、先进事迹、典型正面事迹被新闻媒体报道。
5、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
6、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受到行政部门表彰。
7、拒收患者及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
8、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
9、积极维护医疗秩序,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10、在其他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单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表彰。
(三)医德考评扣分项目:
1、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2、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工作期间擅自离岗、串岗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4、仪表着装不整、不佩戴胸牌上岗、语言不文明。
5、服务态度较差,因“生、冷、硬、顶、推、拖”等现象,被投诉或媒体曝光。
6、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缺陷或不足,引起服务对象不满意甚至发生争吵。
7、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提高标准收费,或有私收、乱收费用行为。
8、有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行为。
9、违规使用医用耗材。
10、不落实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
11、泄露患者隐私或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影响。
12、违反医疗护理操作常规,或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纠纷。
13、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影响坏、工作受到影响。
14、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任务。
15、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四)医务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实行“一票否决”,即当年医德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
1、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影响医院声誉。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私收、乱收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
3、私设“小金库”。
4、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
5、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药品及医疗器械促销。
6、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件及有关资料。
7、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8、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9、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10、非医学需要,利用超声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
11、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
12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自外出行医。
13、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14、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5、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财物、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6、违反《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经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
17、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
18、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
19、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
20、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加分项目(如表扬信、锦旗、各种媒体虚假宣传报道等)。
21、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
22、其他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
三、考评方法和步骤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医院统一建立全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电子档案,科室每年进行1次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记入个人医德考评档案。加分、扣分及“一票否决”项目,由相应职能部门随时考核,每月将考核结果公示,并记入个人医德考评档案。考评工作分三个步骤:
个人自评: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科室初评: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医院总评:由医院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科室初评结果,以及各职能部门通过日常检查、满意度调查、热线电话、投诉表扬等形式得到的结果,对每位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填写综合评语。
四、考评结果及应用
(一)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按下列条件确定:
优秀: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且没有扣分;
良好: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且扣分不超过15分;
一般: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且扣分不超过30分;
较差: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过3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医院考评总人数的15%。
(二)医德考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1、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者,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以及评选本年度各类先进(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优先评选);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2、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晋级。考核周期内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者,不予推荐晋升职务和职称,并在本年度内不得晋升薪级工资,不得发放绩效工资。
3、作为执业医师考核、注册的重要依据。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者,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注册。
4、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以上方能聘用,对被评为较差等级的医务人员,视情节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
5、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者,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五、要求
1.各科室成立以科主任、护士长、科室秘书为主的3-5人考核小组,制定本科室的考核办法并负责科室具体考评工作;常设联络员1名,专门负责医德考评工作的联络、《医德考评管理系统》的维护等项工作。
2.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督,按照医德考评细则分工,做好日常检查、考核、问卷调查、投诉表扬接待等项工作,为医德评价提供准确、真实依据。凡加分、扣分、“一票否决”均要有记录和依据,每月上报纪委一次。对无法提供日常检查结果和资料的,将对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各科室对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不得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认真组织、落到实处。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对各科室的医德考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本实施办法从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