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我院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已在我院进行注册人员才能在我院从事相应诊疗活动。
二、取得注册证书人员必须按照相应执业范围进行执业,不得跨科室超范围进行执业。
三、禁止任何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及未在我院取得注册证书人员独立从事医疗诊治活动。
四、我院为教学医院,需要承担临床学生及进修生、研究生的带教任务。实习学生、进修生及研究生不得独立值班,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