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吉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为做好201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新报项目、备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为2010年8月5日至10月20日。请科室严格按照起止时间按时报送。
二、申报201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三、申报填写要求
要认真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按表中所列项目逐一填写,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主要依据申报的文字材料,所以填好项目申报表是至关重要的。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填写内容须打印。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文字表述要准确、完整、简洁,符合各个要素的要求,经申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
2、申报项目内容在体现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同时,还要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
3、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培训班、学习班等。
4、授课内容要与题目相符,与授课时限及参会专业人员相符,要实事求是填写,授课教师要有本人签字。
5、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6、学分计算方式:省级项目为每6课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1小时授予1学分。按规定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
(四)备案项目
备案项目为当年已批准并举办的项目,拟在第二年继续举办的项目,备案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如2010年已批准并举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2011年继续举办,在申报项目时只需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并附有已办项目的通知、日程、签到、教材(讲义)及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等材料一并报送。当年没有举办的项目视为自动取消,第二年举办应重新申报。
四、《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五、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或备案不再收取评审费。
六、此通知及附件可在吉林省卫生厅网站科技教育网页http://www.jlws.gov.cn/、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外网培训管理栏目以及OA网的通知中下载。
附件:1、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010-8-5
培训部